德霖技術學院媒體公關業務推廣辦法

 

中華民國98年9月23日 第8次行政會議通過

第 一 條為推廣「德化學子、霖霑社會」的辦學宗旨,增進本校媒體正面能見度,特制訂德霖技術學院媒體公關業務推廣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
第 二 條本辦法任務之推動,隸屬教務處綜合業務組(以下簡稱本組)職掌。

第 三 條本組於每學年度期初,向各系科(中心)徵求「媒體聯絡人」,以職司本校媒體公關業務推廣工作。

第 四 條各 系科(中心)之 「媒體聯絡人」應依單位特色、活動進程,著手規劃單位年度「亮點」,並於每學年度期初 (10 月中旬前 ) ,完成單位年度「媒體公關推動規劃書」之撰寫。

第 五 條「亮點」操作前一星期,「媒體聯絡人」應撰寫「媒體公關新聞稿」,以供本組適時聯絡媒體採訪。媒體進行採訪時,「媒體聯絡人」應隨時陪同本組人員進行解說、操作及必要之協助。

第 六 條媒體採訪、報導完畢後,「媒體聯絡人」應撰寫「媒體公關 成效報告 」,以作為未來招生宣傳、教師評鑑佐證之用。

第 七 條各系科 ( 中心 ) 媒體公關成效,依傳媒等級、型態,採年度記點制,其說明如下表:

傳媒等級

傳媒型態

說明

點數

備註

第一級

電視台傳媒

各家電視台。

20 點

所曝光之新聞,必須有顯示「德霖」文字或影音或圖案,始採計點數。

同一新聞,分別

曝光於不同的傳媒,其點數可以

累積計算。

第四級點數,最多採計10點。

第二級

五大報傳媒

 

中國時報、聯合報、自由時報、工商時報、經濟日報。

10 點

第三級

非自主性傳媒

 

一級平面傳媒除外,且非自主性上傳的報章雜誌、電子報皆屬之。

例如:蘋果日報、台灣新生報、捷運網路報、中時電子報、聯合電子報、台灣日報網、中央通訊社….等。

5 點

第四級

自主性傳媒

 

可以自主性上傳的報章雜誌、電子報皆屬之。

例如單位網頁、電子報、個人部落格、家族…等。

1 點

第 八 條各系科 ( 中心 ) 媒體公關之年度所須達成點數,由本組於每學年度期初,會同各 系科(中心)之 「媒體聯絡人」共同定之。

第 九 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公佈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